現在這顆妹頭黏到一個不行,只要看到我穿褲子、外套、鞋子,她就起肖了!!
因為平常跟她兩個相處我下半身都只有一條小褲褲,所以她能清楚的分辨 “麻麻一穿褲子就是要出門“
連我出門倒個垃圾,或是去樓下買個東西都會表現的很激動,
不是叫的很淒厲,就是意圖飛撲我的鞋,把它們從我手中拍掉不讓我穿~~~
所以現在出門都要盡量帶著,
不過只要她拔拔一回來,整顆心又飄到拔拔那兒去了,簡直是把麻的話當屁啊!!  真是勢利眼的傢伙~~~~

皮衣外套真是太好穿了,搭配、實穿度100%,現在不管幹麻,裡面穿什麼,外面ㄌㄨㄥ一件皮夾克就能出門了,花多錢投資這項單品很值得!!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凱薩琳Kat.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